一、民革老河口市支部委员会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所创建,是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主要创始人为宋庆龄、何香凝、李济深。历届主席为李济深、何香凝、朱蕴山、王昆仑、屈武、朱学范、侯镜如、李沛瑶;现任主席何鲁丽。
民革发展成员,是以同原中国国民党有关系的人士,同民革有历史联系和社会联系的人士,同台湾各界有联系的人士,以及其他人士为对象,着重吸收其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士和中高级知识分子。民革老河口市支部创建于1997年12月,现任支部主委张香玉,支部委员卢光耀、景化凌,现有党派成员10人。
二、民建老河口市支部委员会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创始人为黄炎培、胡厥文、章乃器、施复亮等。历届领导人为黄炎培、胡厥文、孙起孟;现任名誉主席孙起孟,主席成思危。
民建发展成员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人士为主,以经济界人士为主。
民建老河口市支部创建于1994年8月,现任支部主任罗亚民,副主任徐国伟,支部委员杨正群,现有会员14人。
三、政策阐释
1、为什么要坚持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
坚持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是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根本保证。
第一,坚持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是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实践证明,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使各民主党派在与共产党的团结合作中不断取得历史性的进步,才能同心协力地把共同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第二,坚持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领导核心,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本保证,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保证。
第三,坚持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是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前提。从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看,我国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在根本利益上具有一致性,各民主党派是与共产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而不是反对党或在野党。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坚持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保证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为共同的目标团结奋斗,保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正确方向。
第四,坚持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是我国政党制度区别于西方多党制的根本特点。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在这些基本特征中,最根本的是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才能有效地抵御西方多党制的影响。
2、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领导的性质和内容是什么?
虽然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有领导与被领导、执政党与参政党之别,但民主党派在组织上是独立的,在党际关系上是平等的。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决不意味着我们党可以把它们当作附属的团体,决不意味着我们党可以去命令、干涉或者控制它们"。各民主党派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并不是在组织上是共产党的附属,而是对共产党政治主张的赞同,是对共产党领导能力与执政水平的肯定,是对在共产党领导下可以实现其政治意愿和利益的确认。民主党派组织上的独立性和党际关系上的平等性,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在我国政治生活和多党合作中的领导只能是政治领导,而不是行政领导。如果把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变成行政领导,不仅会改变对民主党派领导的性质,而且会丧失多党合作的基础,从根本上取消多党合作。
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政治领导的内容,主要是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所谓政治原则,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全党和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所谓政治方向,就是由共同奋斗目标决定的前进方向,就是社会主义方向,即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所谓重大方针政策,就是在坚持这些基本政治原则和政治方向过程中,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经过充分协商制定的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本政策,就是指共产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祖国统一的基本政策。可以说,只要这些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在民主党派中得到贯彻落实,就是在多党合作中全面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
3、如何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
在多党合作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寓领导于协商之中。在我国的多党合作中,由于民主党派是组织独立的政党,多党合作的基本特征和经常性内容是合作与协商,所以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必须在平等合作中进行,在民主协商中实现。这就决定了共产党对民主党派政治领导的基本方式,不是靠行政命令,不是靠强迫服从,更不是靠以势压人,而是把党的政治领导寓于团结合作和民主协商之中,通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协商讨论,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说服教育工作,使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变成各民主党派的共识,变为共同奋斗的自觉行动。
第二,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要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在坚持共同政治准则的基础上,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维护本党派成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政治利益和物质利益,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
第三,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做好政治引导工作。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要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实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民主党派的善意批评,认真听取,择善而从。对民主党派成员中存在的模糊认识,要耐心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对错误的观点则必须旗帜鲜明地进行批评和纠正。
第四,党委负责同志要同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交知心朋友。密切联系党外人士,调动和发挥党外人士的积极性、创造性,认真负责地做好他们的工作,进而影响他们所联系的群众,对于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统战干部要善于同党外人士广交朋友,尤其要交知心朋友,多拜访,多接触,推心置腹,坦诚相见,交流思想。要有平等待人的民主精神,真心实意地同党外人士商量办事,满腔热情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在广交深交党外朋友中,必须持之以恒,一以贯之,通过扎扎实实做工作,长年累月下功夫,与党外人士建立起经得住考验的朋友关系。
4、各级党委加强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领导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各级党委在加强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领导的过程中,具体要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善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作用的重要性。要加强对同级政协的领导,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第二,要建立健全制度。要把多党合作和民主党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多党合作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和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把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理论政策教育作为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学习内容,并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党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志要带头做民主党派工作,模范贯彻执行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党委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要把宣传我国政党制度列入年度计划,加大宣传的力度。有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单位,要明确中共基层党组织在加强民主党派工作方面的任务,经常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发挥他们的作用。
第三,要切实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要把民主党派机关的办公经费和考察调研、教育培训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根据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和开展工作的需要,研究解决民主党派地方机关在人员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改善民主党派机关办公条件。建立健全无党派人士工作机制,为无党派人士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5、中共基层党组织在加强民主党派工作方面的任务是什么?
中共基层党组织是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等基层单位的组织。中共基层组织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是政治上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意见》明确要求:有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单位,要明确中共基层党组织在加强民主党派工作方面的任务,经常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发挥他们的作用。
基层单位民主党派工作是党的基层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民主党派工作的重要基础,对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明确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任务,加强基层民主党派工作,有利于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发挥民主党派及他们所联系的那部分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为基层中心工作服务;有利于密切中共基层党组织同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关系,更好地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
总结中共基层党组织加强民主党派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中共基层党组织在加强民主党派工作方面的任务是:依靠党的正确路线及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民主党派为实现共同任务而奋斗;经常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使他们理解和接受党的正确主张;充分尊重民主党派及其成员,照顾他们的利益,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和具体要求,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各党派的章程和历史,按有关规定稳步发展成员,搞好班子团结;反映党派成员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所在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挥他们的作用。
中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同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保持联系,在政治上、思想上互相了解和帮助,把同他们交朋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既以诚相见、平等待人,又坚持原则,同他们交挚友、诤友。中共基层组织有关部门要加强与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协作,主动通报中共基层组织开展的有关活动,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开展工作。由于基层单位不是政权机关,在基层单位多党合作共事中,一般不宜搞"参政"和"政治协商"。
6、为什么说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坚定不移的方针?
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关系是统一战线中最经常、最大量、最普遍的关系。
加强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是我国人民政权的一个鲜明特色。广泛吸收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各界代表人士参加人民政权,并同他们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才能充分体现人民政权的性质,人民民主专政才能不断巩固和发展。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我们党就在解放区建立了由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组成的"三三制"政权。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在新生的人民政权中安排了一批党外人士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外人士仍然是巩固人民政权必须依靠的重要力量。
加强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事业。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等广大统一战线成员,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在为实现宏伟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发展党内外的合作共事至关重要。特别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变动,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出来,更加需要党内外不断加强相互沟通和思想交流,形成一种党领导的团结、民主、和谐的合作共事关系。
加强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是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需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加强与党外人士合作合作共事,是参政党履行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途径和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实际体现。
加强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是增进党与党外人士团结的需要。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包括社会基层单位,都有大量的党外人士。同党外人士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有利于增进了解,统一思想,不断巩固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
7、为什么说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外干部是国家的干部。长期以来,党外干部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作出了积极贡献。近年来,党外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截至2004年底,全国党外人士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共计3.2万多人。其中,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党外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28人,省长助理1人;15个副省级城市已全部配备了党外副市长。全国382个市(州、盟、区)人民政府中已有337个配备了党外领导干部,共安排党外副市(州、盟、区)长339人;全国279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中已有2389个配备了党外领导干部,共安排党外副县(市、区)长2400人。各省(区、市)人民政府1338个直属厅(局)中,已有276个安排党外正副厅(局)长。党外干部担任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共有10人,担任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共有52人;担任省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共有9人,担任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共有35人。党外干部已经成为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是统一战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要从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的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增强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统一战线意识、多党合作意识、党管人才意识、广纳群贤意识,自觉地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使更多的党外干部更快更好地成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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